• 更新日期:2015/03/20
  • 打印

发行与流通机制

ETF的发行与流通机制

发行与流通机制

ETF由其管理公司设立,并对认购者发行ETF的基金份额。基金设立之初进行的募资与之后继续进行的募资相同。ETF与传统基金的区别在于申购条件,例如ETF的申购以银行、保险公司、养老基金等的机构投资者和被称为“指定参与方”的证券公司为主。这是因为, 传统基金是由大量满足申购条件的一般投资者投资,然后获取基金份额,而ETF的机制是必须以ETF成份股构成的“一篮子现货股票”才能换取ETF的基金份额。(但类似于日经300股价指数联动型ETF等筹资型ETF可通过现金购入基金份额。)这称为“ETF的申购”。

由于一般投资者无法应对ETF的申购条件,因此可通过日本交易所的ETF市场,小额购入由符合ETF申购条件的投资者提供的基金份额。此外,符合申购条件的资产组合管理者通过所谓的被动投资方式持有所获得的基金份额,需要变现时,即可在市场上卖出。此外,被称为“指定参与方”的证券公司也运用所持有的ETF的基金份额,利用现货股票和股指期货进行套利交易。

将此类符合申购条件并获取大量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和通过市场获得少量基金份额的一般投资者明确区分开来,也是ETF的特点之一。此外,由于采用此类方法,无需像传统基金一样通过大量筹集小额资金购买股票,因此能够降低管理成本和减小跟踪误差。

另外,ETF的基金份额可与信托资产中的一篮子现货股票进行交换。此时与发行(申购)时的流程完全相反,持有相当数量的基金份额的资产组合管理者和作为指定参与方的证券公司将超过一定数量的基金份额交给基金管理公司,换取一篮子股票。这称为“ETF的赎回”。(被称为“指定参与方”的证券公司在ETF的运作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无论是ETF的募集(申购)还是赎回,通常都通过指定参与方进行一篮子股票的信托投资和基金份额的发行。指定参与方作为募资操作方,由管理公司指定,并记载于有价证券报告书中。)

需注意的是,外国的ETF与日本国内的ETF不同,有时无法在日本国内进行申购和赎回。

ETF的类型

股票型ETF

股票型ETF是由指定参与方通过市场购入为ETF发行方筹集一篮子股票,从而组成ETF。
ETF发行方日常通过调整成份股等手段,从而实现所发行产品对股价指数的追踪。

股票型ETF

母基金(FOFs(注))型ETF

FOFs型ETF是由指定参与方为ETF发行方筹资,由ETF发行方持有多只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并通过这些证券投资基金进行投资。

  • 并非直接投资股票和债券等,而是对投资了这些股票和债券的基金进行投资。
母基金(FOFs(注))型ETF

Linked Note-type ETF

Linked Note-type ETF是由指定参与方为ETF发行方筹资,由ETF发行方购入因追踪股价指数而产生价格波动的Linked Note。
该方式用于追踪难以适用股票型ETF的新兴国家的股价指数等。

Linked Note-type ETF

金融衍生品型ETF

金融衍生品型ETF是由指定参与方为ETF发行方筹资,由ETF发行方购入追踪标的指数的金融衍生产品。该方式过去一直用于基金,2009年交易所规则修改后为ETF所采用,用于追踪WTI原油价格的ETF等。

金融衍生品型ETF

现货商品ETF

现货商品ETF是由委托方筹集贵金属等特定商品作为信托资产,由ETF发行方以追踪该特定商品价格为目的的管理方式。委托方不是以资金方式,而是把自己持有的贵金属等特定商品作为信托资产从而发行ETF。2007年修订版《信托法》实施后,因将投资对象不受限制的受益凭证发行信托所发行的受益凭证列为上市对象,因此追踪黄金、白银等现货商品的ETF得以上市。

现货商品ETF

ETF存在的两大市场

ETF市场存在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

ETF存在的两大市场

二级市场

  ETF的二级市场是在不特定的多数投资者之间以少量的“基金份额”形式自由交易的市场,其流动性以日成交量的形式向广大投资者公布。

一级市场

  面对机构投资者的交易规模达数十亿日元的大宗交易需求,仅依靠ETF的二级市场,有时无法提供相应的流动性。
  因此,通过ETF一级市场进行的基金份额的大量申购和赎回,其成交规模可超过二级市场。

  这样一来,要掌握ETF的流动性,除了需要了解二级市场的日成交量外,还需要了解通过一级市场进行的申购和赎回的大宗交易。
(ETF的申购和赎回的实际业绩记载于有价证券报告书等资料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