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更新日期:2015/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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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制度

适用于债券

可以上市的债券如下。

  • 日本国内法人或外国法人发行的公司债券
  • 日本国内法人或外国法人依据特别法律发行的债券
  • 投资法人债券
  • 外国投资证券中相当于投资法人债券的证券
  • 日本国内或外国发行的地方债证券
  • 日本国内法人或外国法人发行的特定公司债券
  • 特定目的信托的受益证券中,就信托期限内的资金分配,接受事先规定的金额分配的种类
  • 外国发行的特定目的信托的受益证券
  • 外国发行的国债

 

对发行地无特别限制。

关于公司债券,除普通公司债外,只要符合公司债的定义,结构性债券也可以上市。但是,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不属于适用对象。此外,伊斯兰债券也可以以特定目的信托的受益证券的形式上市。

相关条文:《关于特定上市有价证券的有价证券上市规则特例》第2条第1款第9项

上市费用

1.以Program listing形式上市的相关费用

费用 金额(注) 支付期限
以Program形式上市的费用(更新Program信息除外。) 100万日元 Program信息提交日期所属月份的次月最后一天
增加申报额度手续费(仅限更新后的Program信息中记载的发行余额上限高于更新前的Program信息中记载的上限的情况。) 100万日元 更新后的申报信息提交日期所属月份的次月最后一天
 
  • 更新Program信息是指,以Program形式上市的发行方在不改变有价证券种类的前提下,把上市相关的Program信息所规定的预计发行期间的最后一天的次日开始进入预计发行期间的Program信息重新提交。

2.债券上市的相关费用

费用 金额(注) 支付期限
初次上市费用(初次上市的申请人已经提交Program信息,且在该Program信息中规定的预计发行期间内上市的除外。) 100万日元 上市日期所属月份的次月最后一天。
 
  • 东京证券交易所认为有必要活跃市场时,可以在一定期间内,修改上市相关费用。此时不受上表内容所限。修改费用时,将事先在网站上发布通知。

主承销商名单